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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基本代码和资金来源
欧盟委员会条例443/92;财政协议ALA/CHN/IB/2000/2021
2、项目目标、2003年到2006年项目优先领域及预期成果
中国-欧盟小项目便捷基金项目的总体目标为:项目总目标是支持中国的改革进程及帮助中国进一步融入到世界经济当中。
本项目宗旨为:在对欧盟和中国都具有战略重要意义和有共同利益的领域内,对一批周期短、质量高及见效快的项目提供迅速快捷的支持。
具体目标包括:
・ 发展和促进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的实施::
- 金额规模小
- 实施时间短
- 项目质量高
- 效果明显、成效显著
- 在欧盟和中国具有战略重要性和共同利益的领域,
・ 加强欧盟在中国的形象和影响
・ 提供一种管理结构和赠款程序以快速有效地满足复杂多变情况下的具体需要。
因此,下列领域的项目建议将会得到本基金资助:
・ 社会和经济改革,包括立法框架
・ 与入世相关的问题和实践、
・ 环保问题
・ 高等教育问题
・ 促进良政
・ 通过媒体和文化活动加强相互了解。
3.申请者资格
(1)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有资格申请赠款:
・ 是一个中国机构,即在中国合法成立的并得到有关政府、省、市或县
当局承认和批准的机构;
・ 其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是直接负责筹办和管理该项目而不是充当中介的;
(2)有关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规定、不会被授予赠款的申请及合作伙伴资格的具体条件,请参考项目申请者指南2.1.1节和2.1.2节。
4.对申请者的评审和授予标准
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合同程序实用指南"中所列的程序进行。该合同程序由欧盟外部行动框架下的总预算支持,此外还包括标准的评审格式。
5.欧盟资助最大比例
本项目对任何活动的资助款项金额范围为:
・ 不低于50,000欧元
・ 不高于100,000欧元
任何一笔赠款不能超过该申请项目全部符合条件的总费用的75%。其余部分应由申请者或合作者自行提供,或从欧盟预算以外的资源筹措。
6.项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6.1 第二次项目征集活动
资料发布时间: 2004年4月12日
提交项目申请截止日期: 2004年6月10日
提示:项目办公室预计于2004年4月26日举行说明会,对项目征集程序和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回答问题。
6.2 第三次项目征集活动
资料发布时间: 2004年10月11日
提交项目申请截止日期: 2004年12月10日
提示:项目办公室预计于2004年10月25日举行说明会,对项目征集程序和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回答问题。
7.项目征集活动参考金额
7.1 第二次项目征集活动
2,200,000欧元
7.2 第三次项目征集活动
2,500,000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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